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武汉晴川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赋予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新使命,进一步锻炼大学生心理品质,强化以赛促学,拓宽我校大学生心理知识储备,根据《关于湖北省第十六届“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比赛规则及流程通知》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经研究,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武汉晴川学院校内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参赛对象

武汉晴川学院全体学生


三、竞赛流程

1.4月11日—4月13日中午12:00,活动宣传、发布初赛题库、竞赛报名。

2.4月13日—4月14日,信息汇总,公布报名人员初赛考场地点。

3.4月15日中午12:20—13:20,初赛笔试考核。

4.4月16日—4月19日,公示初赛笔试成绩、发布复赛题库、通知复赛地点。

5.4月21日下午14:00,复赛考核,选拔出前四名代表我校参加4月24日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校级一等奖16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若干;学校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表彰。

获奖者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


 

、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各心理专干、辅导员、心理委员积极配合开展武汉晴川学院校内心理知识选拔赛的相关工作。

2.凡是报名参与心理知识竞赛初赛并有初赛成绩者,都将获得2个实践心理活动课时。代表学校参与省赛获奖者将额外获得2个实践心理活动课时。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


、联系电话

此项活动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联系电话:027-8793-4609。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4月11日

附件一:关于湖北省第十六届“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比赛规则及流程通知

附件二:2021年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武汉晴川学院校内选拔赛初赛活动方案

附件三:2021年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武汉晴川学院校内选拔赛初赛推荐学习参考资料目录

附件四:2021年湖北省“江城之星”心理知识竞赛武汉晴川学院校内选拔赛初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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