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中心开展2025年新入职辅导员心理专题系列培训

作者: 时间:2025-12-08 点击数:

为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心理健康素养和心理育人工作能力,本学期,心理中心面向2025年新入职辅导员老师开展了3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培训。

911日上午,心理中心在学工处会议室(综一106)举办了首场专题培训,由心理中心负责人杨玖炼老师主讲“明势知责 力行担当——当前心理育人工作形势与政策”。杨老师根据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结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规定的辅导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方面的工作职责和职业能力,从“带上‘地图’”“找到‘指南针’”“携手‘小伙伴’”“用心来‘护心’”等四大版块,向新任辅导员们介绍了高校心理育人工作的现状、国家相关重要政策、心理中心及各二级心理工作站职能、内部自编资料、学院及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月度考核细则等内容。

(“明势知责 力行担当——当前心理育人工作形势与政策”主题讲座现场)

1119日上午,心理中心专职教师董艳菊老师在求索报告厅(综二105)开展了“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讲座。董老师根据学生心理问题的发展阶段,从“大学生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识别”、“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董老师指出,心理危机的发展是一个连续过程,需要在危机初期捕捉关键信号,实现早发现和早干预;在危机发生时,需要迅速的专业力量介入;同时,辅导员应加强与学生的共情,学会理解和信任学生,特别是要重视建立“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的同盟关系,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危机。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干预”主题讲座现场)

125日上午,杨玖炼老师在北斗学院会议室(综一203)开展了“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依法而为”主题讲座。杨老师以辅导员老师在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危机干预工作中遇到的普遍困惑和重难点为切入口,从心理危机干预有关的基本理论、司法实践、法律条款、个案经验、流程要点、证据意识等多方面展开,提出“预防为主、教育为先”,解读了《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实施办法》(武汉晴川学字〔202427),重点说明了我校心理危机干预的流程要点和细节要求,并强调了“痕迹管理、保留证据”的法律意义和我校“工作有制度、制度有执行、执行有记录、记录有检查”的具体标准。

(“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依法而为”主题讲座现场)

系列专题培训帮助新任辅导员快速地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了比较全面的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为心理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未来,心理中心将开展更多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与辅导员们一起在实践中探索更有效的心理育人方法,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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