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7】3号)、《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力全面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实施武汉晴川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要点,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更有针对性地为同学们提供心理支持与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经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含老生和2021级新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心理访谈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及心理访谈(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心理普查时间
2021年9月6日(周一)— 2021年9月8日(周三)
(二)心理普查流程
心理中心发布正式通知后,各学院及时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具体普查以线上问卷调查形式进行,学生可通过个人手机或电脑自行操作填写,具体方式任选其一即可:1.登录“学习通”APP,在首页“学工服务”模块选择“心理普查”,点击进入心理普查问卷页面,进行填写后提交;2.也可直接点击相关链接进行填写后提交。
(三)普查数据分析、后续访谈跟进及建档工作
心理中心根据普查数据,及时出具面向八个学院的专门分析报告,其中一级关注对象由心理中心教师直接访谈,二级关注对象和一般关注对象由各学院自行访谈,并填写访谈记录表及汇总表上报至心理中心。集中访谈需在9月17日(周五)之前完成,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后续的咨询、转介等跟踪管理服务,重点关注对象需按要求及时建档。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老生心理普查率和心理访谈率原则上应达到100%。全体辅导员需积极配合,各学院心理专干负责牵头组织本院老生的心理普查、心理访谈、后续跟进及建档工作;
2. 请提醒同学们认真对待此次线上心理普查活动,如实填写本人实际情况,每位同学只有1次填写机会,无法重复提交;
3. 请提醒同学们所填写的信息将会严格保密,所获得的数据仅用于了解学生群体的心理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请同学们放心填写。
二、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学生)心理普查及访谈工作(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心理普查时间
2021年10月11日(周一)— 2021年10月13日(周三)
(二)心理普查流程
前期准备:10月11日之前,心理中心提前做好普查时间场地协调、资料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干、2021级辅导员提前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现场普查:10月11日—10月13日,由新生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指定机房参加普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及学生助理负责心理普查现场组织,按照测评要求指导新生完成测评。
(三) 普查数据分析、后续访谈跟进及建档工作
心理中心根据普查数据,及时出具面向八个学院的专门分析报告,并安排后期集中访谈。如届时符合疫情防控需求,根据工作惯例和新生人数,将招募35人次左右的校外咨询师进行集中访谈,时间拟定于10月23日(周六)和10月24日(周日)。咨询师根据访谈须知和专业要求在访谈完毕后,需按相关要求填写咨询记录表、咨询反馈表等,心理中心最终形成新生访谈记录汇总表并反馈至各学院,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后续的咨询、转介等跟踪管理服务,重点关注对象需按要求及时建档。
(四) 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普查率和心理访谈率原则上应达到100%。新生辅导员需提前组织学习《如何看待新生心理普查》和《武汉晴川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说明》,各学院心理专干负责牵头组织本院新生的心理普查、心理访谈、后续跟进及建档工作;
2. 普查当天新生辅导员需现场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指定机房,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勤。(务必提前在机房附近集合,清点人数,如果同一专业学生分在不同机房,请提前分好人员,排好队入场,提醒学生完成测评后,不要提前离场,同一批次同进同出,确保测评秩序);
3. 若有学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评,请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干负责提前向心理中心提交本学院相关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具体原因、联系方式)。心理中心将视情况安排补测。
在全校学生心理普查及心理访谈等工作期间,如有任何相关疑问,可直接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87934610。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