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7】3号)、《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力全面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了解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更有针对性地为同学们提供心理支持与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21年10月6日—10月7日



二、普查对象

2021级本、专科及专升本学生


三、普查流程

前期准备:10月6日之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前做好普查时间场地协调、资料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干、2021级辅导员老师提前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现场普查:10月6日—10月7日,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提前10分钟集合,清点好人数后准时到达指定机房参加普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三《武汉晴川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及学生助理负责心理普查现场组织,按照测评要求指导学生完成测评。

数据统计及后期访谈:10月23日—10月24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数据筛查、情况汇总及并安排后期心理访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新生辅导员积极动员,提前组织学习《如何看待新生心理普查》(详见附件一)和《武汉晴川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各学院心理专干老师牵头负责,确保每位新生都能参加心理普查;

2、普查当天辅导员老师需现场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指定机房,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查。(务必提前在机房附近集合,清点人数,如果同一专业学生分在不同机房,请提前分好人员,排好队入场,提醒学生完成测评后,不要提前离场,同一批次同进同出,确保测评秩序);

3、若有学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评,请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干负责提前向心理中心提交本学院相关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具体原因、联系方式)。心理中心将视情况安排补测;

4、在普查活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87934610。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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